案情简介
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接上级交办的固废线索,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于当日前往稀土工业园长汀职专新校区项目临时弃土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临时弃土场中部的工程渣土上堆放有工业固废(未覆盖、未围挡、无防渗措施),经查证该工业固废是长汀县鑫坤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所堆放,该公司于当日将上述工业固废清运至规范场所暂存,及时完成整改,我局并对固废压覆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未造成污染。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立即完成整改且危害后果轻微,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近年来,为遏制工业固废违规堆放暂存、非法转移、倾倒和填埋等问题,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我局持续加大对产生固废企业的监管力度。本案中,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摸排并锁定违法企业,现场执法时通过现场教育形式,提高企业负责任环保意识,端正思想,做到立即整改,严守环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