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和“点题整治”等工作部署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上级未统一部署,超越法定职权和管辖范围,违规前往管辖区域外开展“远洋捕捞”式执法;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或未解决管辖争议,违规对管辖区域外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强制。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考核结果与案件数量或罚没收入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三)乱收费问题。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
(四)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执法标准不一,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
(五)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的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涉企行政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六)乱查封问题。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
(七)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
(八)其他行政执法问题。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征集方式
电话反映:0597-2292602(工作日上班时间)
线索征集邮箱:jls229019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来信地址: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邮编:364000)。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主要是我市生态环境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不纳入本次问题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视情反馈。
(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违法违规夸大、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