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共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5: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分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政治高度自觉。局分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举一反三,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改起,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升巡察整改的成效。

  (二)夯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分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分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统筹整改工作,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

  (三)落实整改方案,强化督促检查。局分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深刻剖析,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情况,力求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制定《中共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漳环分党组〔2024〕18号),围绕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共60条,明确了各个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确保整改事项“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1)督促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九龙江流域(漳平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完工并验收,目前送财审中心结算;漳平市九龙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已完工并验收;目前漳平市新桥溪(新桥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已完工准备验收。二是2024年6月,我局联合财政部门对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2020年以来省级以上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督导检查,并函告新桥镇、溪南镇、象湖镇、吾祠乡等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九龙江流域(漳平溪南溪)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为80.49%。

  (2)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不够有力,区域水质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水质考核目标,逢单月开展监测并下发水质通报,目前已完成5份水质通报,已下发预警函16份,7月19日对3个未达考核要求的乡镇(街道)启动市级约谈。对封侯电站、云墩溪、漳平华寮等断面开展专项排查,并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属地乡镇及时整治。根据水质通报及自动站数据显示,封侯电站1-9月综合水质为Ⅱ类,云墩溪3月、5月、7月、9月水质为Ⅲ类,漳平华寮断面9月单月水质为Ⅱ类。二是做好汛期污染源分析,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加强汛期污染排查力度,2024年以来,汛期污染强度未被上级通报。三是2024年4月28日,联合属地政府对漳平市桂林街道厚福村罗安64—1(原为芦芝镇后田村)地下水省控点上游5公里范围内的周边企业开展污染源排查,经查,点位周边地下水上游5公里范围内共有3家企业,排查时未发现该3家企业污染地下水行为。同时,已完成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省控点位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均达Ⅳ类以上。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涉VOCs企业检查、督促涉VOCs企业采用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累计检查32家涉VOCs企业;持续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4座加油站改造,其余加油站正在改造中;持续督促某公司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该公司2台35吨燃煤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编制及合同的签订,目前正在施工中;继续实施《漳平市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完善我市轻度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升污染天气应对,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相关部门实施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5次。二是某公司2#生产线SCR脱销设施已完成主体设备安装,5月10日投入使用,1#和3#生产线施工计划已报至集团审批。

  (4)农业面源污染监管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密巡查,督促属地乡镇全面动员溪南、象湖镇农户采取闷烧、堆肥回填、播撒石灰静置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总体处置率达90%以上,其中共闷烧1970万棒,堆肥回填竹林菜地1940万棒,播撒石灰静置处理2050万棒。二是溪南溪流域近年来共投入约2900万元用于水生态环境整治,目前已完成象湖镇东坑村、溪南镇上坂村和下林村生态廊道建设(EPC)水环境综合整治、九龙江流域(漳平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正在实施项目3个。2024年已策划申请入库项目2个,涉及资金2188.5万元。根据龙岩市水质通报数据,2024年1-9月国控溪南溪口断面与去年同期相比由Ⅲ类水提升为Ⅱ类水(已达龙岩市考核标准)。

  2.关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仍有差距的问题

  (5)推动华寮化工园区问题整改滞后。

  整改情况:积极对上沟通,持续督促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取消后华寮化工集中区重点企业环保管理工作。2024年6月26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3号)已印发,目前工业园区管委会正在积极推进企业做好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

  (6)对辖区内企业环保责任的落实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日常巡查检查,今年以来已对4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298家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43个,均已要求企业需限期内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底已要求芦芝镇政府对8家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场进行污水处理池遮雨棚修复改造,并督促业主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管网;2024年6月3日现场核查时遮雨棚已修复。三是联合应急管理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环境隐患自查和暴雨天气环境风险管控。2024年以来共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2家(次),发现问题26个(含应急预案抽查发现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11个,限期整改15个。

  (7)落实“点题整治”扬尘整治专项行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督促住建部门加强漳平市文体中心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治,目前漳平市文体中心建筑工地已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扬尘污染已整改到位。

  3.关于监测能力和执法水平仍有弱项的问题

  (8)监测资质覆盖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16名技术人员取得监测上岗证,正在进行项目资质扩项准备工作。

  (9)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3年执法卷宗梳理排查,暂未发现与调查取得的证据、裁量的意见、专项整治的要求不一致的情形。二是2024年以来已组织4人次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竞赛、法制培训等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训练,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经组织案件自查、交叉评查,2024年立案办理的6起案件未出现材料不完善、证据不充分等问题。

  (10)部分案件存在超期结案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未查处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立案办理的6起案件均严格按照《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办理并通过法制审核。二是经组织案件自查、交叉评查,2024年立案办理的6起案件未存在超期结案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未查处的现象。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1)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生态环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于2024年1月29日向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及漳平市委报告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落实宣传思想工作情况。二是局分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交流研讨了3次;党员集中学习7次,分党组成员上党课4次。三是2024年7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分析总结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切实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

  (12)网络意识形态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分析总结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内容,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减少网络舆情事件。同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今年以来未出现网络舆情事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3)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及相应的主要表现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印发《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位。二是对梳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根据风险程度设置风险等级,明确主要领导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4)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督促整改,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2024年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人次。二是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交流研讨26人次,不断提高监督执纪业务水平。

  2.关于纠治形式主义仍有差距的问题

  (15)“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和相关要求,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以来,对春节及岗位调整人员、新考录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纪检专干,对其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每次廉政谈话记录做到规范严谨,目前未再发生谈话内容一致问题。

  (16)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把提高公文质量作为重中之重,聚焦内容表述、公文格式两大方面,从严审核语言文字、逻辑层次、数据事例真实性等,严禁照搬照抄上级原文,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7)“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梳理,未发现2022年至2023年双随机台账中有同类问题。2022年3月14日出现同一时间检查2家企业的原因系执法人员制作笔录时时间录入错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以来已组织7人次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竞赛、法制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及平台抽取人员开展检查,已完成47家“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检查,发现整改问题2个。三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同时在内部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通过编制完善《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3.关于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8)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招标服务收费标准要求,评标专家劳务费用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19)招标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2024年6月14日,参加2024年龙岩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视频会,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提高采购的专业水平。2024年5月以来,我局共有6个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均严格执行相关招标程序。

  4.关于资金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20)关于资金绩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经排查,我市共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77座,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50座,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4座,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3座,2020年以来因早年建设的设施无修复意义或技术路线调整等原因,完成报废设施293座。目前,我市现共有57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52座设施正常运行,4座需适当修复,1座设施需全面提升改造,目前已将该设施纳入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项目提升改造。二是2024年4月,对PPP项目公司开展第二次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分为90分,符合考核标准。其他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暂由属地乡镇管理,农污二期项目实施后,统一运维管理。

  (21)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组会研究,根据最低价委托福建龙岩奕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我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签订合同,目前已按规范张贴资产标签。二是加强消耗品规范管理,由专人管理并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实验室分析人员领用试剂、耗材、配件等均有填写领用登记表。同时,对监测站仪器设备管理经办人员责令书面检查。

  (22)变样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我局与某公司签订网格化通讯服务合同,服务期限3年,以保障192名村级网格员正常通讯。

  (23)工会费用违规在行政列支。

  整改情况:已独立开设工会账户,涉及我局工会会员节日、生病、生育慰问等工会福利,均从工会账户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24)在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方面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于7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分析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同时,各党组成员不定期深入挂钩支部联系点,积极参与其组织生活。二是以开展“党建铸铁军、三争促振兴”党建品牌为抓手,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提升我市水、空气环境质量。2024年1-9月,全市主要流域断面水质实现“5个100%”(2个国控断面、10个省控断面、3个省控小流域断面、5个市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空气优良比例为99.6%;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均符合省、市考核要求。三是2024年局分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6次,均能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25)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未说明个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7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均能够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7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均能将公务用车、司机、秘书配备情况、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国籍情况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组织约谈函询、问责等情况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进行说明。同时,相关责任人将2022年有关情况在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2.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26)干部任用重要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来人事岗位调整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同时,压实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时任经办人予以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7月9日召开全体干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27)未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9日召开全体干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2024年以来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干部任免等有关事项时,本人或直系亲属不列席党组会议,坚持本人回避原则。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28)对发展党员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2024年4月将符合资格的发展对象1名送往培训,按程序吸收为预备党员。二是已按要求请求党支部书记和培养挂钩联系人在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上签字。同时加强与上级党组织沟通交流,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开展。4月2日组织支委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党务工作相关内容,提高支委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29)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内容,今年以来已记录组织生活会1次,集中学习6次。二是已成立退休党支部,8名退休党员均转至退休党支部,进一步规范退休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员请假制度,2024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8次,落实请假报备手续24人次,其余党员均按时参加党内组织活动。

  (四)聚焦上级环保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0)关于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22日制定并印发《 漳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21年2月26日制定印发《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九龙江流域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抓好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省例行督察)、乡村生活污水重建轻管现象普遍(省例行督察)、九龙江流域水质多年位于末位(华东督察)等3个问题整改。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问题已于2022年7月4日完成县级验收、九龙江流域水质多年位于末位问题已于2022年2月24日完成县级验收,目前2个问题均等待龙岩统一组织市级验收 ;2024年5月21日龙岩市组织相关部门到漳平市开展乡村生活污水重建轻管现象普遍问题市级验收工作,目前龙岩市暂未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二是积极配合龙岩市验收牵头部门,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验收销号材料,共同推进余下3个问题的市级验收销号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我局分党组期间,未移交有关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有差距。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不断提升漳平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开展涉VOCs企业检查、督促某公司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实施轻度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推动NOx和颗粒物协同减排,提升漳平市环境空气质量并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二是加快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漳平某水泥有限公司3条生产线按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底

  2.推动华寮化工园区问题整改滞后。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督促工业园区管委会明确漳平华寮化工集中区取消园区认定后的产业发展定位,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时限:2025年底

  3.监测资质覆盖率较低。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资质扩项工作,督促技术人员熟悉新项目新方法,待熟练掌握后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扩项评审。

  整改时限:2025年底

  4.督促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规范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规范开展验收和财务决算。目前九龙江流域(漳平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完工并验收,目前送财审中心结算;积极准备漳平市九龙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结算材料;漳平市新桥溪(新桥段)小流域治理工程已完工准备验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6月,我局联合财政部门对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2020年以来省级以上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督导检查,并函告新桥镇、溪南镇、象湖镇、吾祠乡等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九龙江流域(漳平溪南溪)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为80.49%。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项目按时完成验收并完成支付。

  整改时限:2024年底

  5.关于资金绩效不佳。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项目实施,一是完成设施修复和提升改造工作,二是将已建设施纳入项目统一运维并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不再将运维资金下达乡镇。

  整改时限:2025年底

  6.关于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慢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配合龙岩市督察组,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验收销号材料,共同推进市级验收销号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