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现发布《2023年度龙岩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23年,在龙岩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主要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改善程度(△CWQI)居全省第一;项目工作推进有力,获得省级资金奖励金额居全省第一;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7)和优良天数比例(99.7%)均居全省第二;年度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为89.94%,居全省第二;2023年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首次进入全省前三名,实现了“保优争三”的目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二、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
2023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7,同比下降0.09,在全省市级城市排名第2;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全省排名第2;优级天数比例为74%,全省排名第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为7μg/m3、16μg/m3、30μg/m3和18μg/m3,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为0.8mg/m3和113μg/m3,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全市7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03,同比下降0.04。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7%,同比降低0.2%;
其中连城县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9.7%。
2023年我市中心城区降水年均pH值为6.04,与上年相比下降0.39;酸雨频率为0%,与上年持平。降水中的主要阳离子为氨根离子,占离子总当量的39.1%;阴离子则以硫酸根为主,占离子总当量的23.9%。
(二)水环境状况
2023年,全市76个国省控主要流域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7.1%。其中九龙江(28个国省控断面)、汀江-韩江(41个国省控断面)、闽江(6个国省控断面)、1个长江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Ⅰ-Ⅱ类水质比例分别为67.9%、63.4%、83.3%、100%。
2023年,全市49个省控小流域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Ⅰ-Ⅱ类水质比例为57.1%。其中九龙江(19个小流域)、汀江-韩江(29个小流域)、闽江(1个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8.4%、48.3%、100%。
2023年,全市45个市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Ⅰ-Ⅱ类水质比例为44.4%。其中九龙江(15个市控)、汀江-韩江(28个市控)、闽江(2个市控)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Ⅰ-Ⅱ类水质比例分别为40%、46.4%、50%。
13个市、县集中式生活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声环境状况
2023年龙岩中心城区(新罗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和夜间达标率均为96.4%,同比分别提高了7.1%和14.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同比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7分贝,同比下降1.5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同比上升一级。
三、主要措施与做法
(一)强化生态立市理念,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力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评获优秀等次,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
(二)强化环保要素保障作用,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一是服务保障靠前扎实有力。根据全市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工作部署,专门成立了环评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和节能环保产业链招商领导小组,推动落实招商引资签约项目5个(总投资27.3亿元)。专门建立了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攻坚项目环评服务工作台账,大力推行主动提前服务、环评受理公示与技术审查评估同步推进、分类审查等措施,及时推动237个重点项目和78个重点攻坚项目完成环评审批或备案,2023年以来建设项目环评平均每件办结时长比正常承诺审批时限约减少13天。二是项目谋划精准成绩优异。借助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评估中心、华南所等第三方优势,狠抓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共策划生成生态环境治理项目337个(计划总投资137.53亿元),成功推动60个项目纳入中央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计划总投资23.42亿元),成功推动永定区基于生态环境保护导向的生态产业开发项目纳入2023年第一批省级EOD项目库,推动3个项目入围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性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名单(全省共13个),累计争取上级资金达9.62亿元。三是区域协作深入成效明显。牵头组织召开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第二次联席会议,明确了五地市综合执法联动、固体废物协同监管合作事宜,进一步深化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融入与广州对口合作大局,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了“同襄绿色发展 共建美丽城市”首届节能环保产业推介会,签订了两地生态环境领域对口合作协议,明确了9个具体合作事项,促成广州、龙岩两地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签订对口合作协议。
(三)强化攻坚克难担当意识,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一是不折不扣“牵好头”。牵头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在积极履行好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同时,第一时间成立了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制度,在集中攻坚期间各班子成员每周联合有关部门赴挂钩的县(市、区)督导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专项行动落实。二是不折不扣“履好责”。将全市23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列为市领导挂牌督办问题,坚持清单化一体推进两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和八闽快讯通报、华东督察局调研反馈等问题整改工作,累计推动21项市领导挂牌督办问题和236项问题清单完成整改。针对水环境不稳定这一最突出短板,将水环境治理攻坚作为6大专项攻坚之首,部署了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10项具体攻坚任务。专门研究出台《龙岩市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每半个月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将断面水质责任与各级河长挂钩,对断面出现水质问题的挂钩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不折不扣“亮好剑”。坚持铁腕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清水蓝天”、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养殖业、城市扬尘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6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1件,罚款金额2290万元,办理配套案件共68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48起,移送司法机关环境犯罪案件4起。累计处理12345、厅长信箱转办等平台投诉件达3454件,及时查阅率、办结率均为100%。在上杭县成功举办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并取得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强化创新争优进取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谋长远、促发展。根据省出台的《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牵头研究制定了《龙岩市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逐步实现生猪养殖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解决养殖业污染的大难题;为解决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优质水比例不够高的短板,坚持“奖惩并举,促提升”,牵头制定了《龙岩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优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多措并举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针对省厅对我市4个化工园区开展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在抓好园区问题和园区内企业问题整改的同时,专门研究制定了《蛟洋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安全巩固提升“开小灶”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级帮扶督导领导小组,明确了八大方面20项具体任务,力争打造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管理标杆。二是坚持重实效、抓落实。印发了《“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三争”工作目标要求和省、市下达工作重点,第八年牵头实施全市生态环保攻坚战役,谋划实施了222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0.44亿元。三是坚持讲创新、创品牌。累计完成1686个“绿盈乡村”建设(高级版108个、中级版349个、初级版1229个)占比达92.7%。编制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双区”(全国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全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工作,成功推动24个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总投资约6.15亿元),累计获得1.63亿元治理资金,有序推进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分区划定等项目,初步形成了稀土矿区、煤矿、金铜矿典型场地3条可推广、可复制矿山污染防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