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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龙岩市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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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49号)要求,开展了执法监测,现将2024季度监测结果予以报送。

  一、 监测完成情况

  2024季度,全共对19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其中17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2家开展废气排放监测。

  二、监测结果评价情况

  2024季度,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附件:龙岩市2024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4627

  (联系人:罗水兰    联系电话:0597-2222973)

  附件

   

龙岩市2024季度

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

   

  一、概况 

  监测依据: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49号)要求,按季度对排污单位进行了执法监测,并报送数据、编制报告。

  监测范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具体监测范围及比例,各地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确定。原则上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个月均应组织开展监测。

  监测项目:以执行的排放标准、法律法规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等污染源监管需求为基础,重点关注容易超标、环境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征污染物。

  开展监测情况:2024季度,全共对19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其中17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2家开展废气排监测。

  监测结果评价情况:2024季度,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二、废水 

  2.1 全排放达标情况

  2024季度,全市实际参与评价的17家废水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COD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氨氮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总磷平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1。

  1 2024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中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监测项目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pH值

  16

  100

  化学需氧量

  16

  100

  悬浮物

  16

  1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16

  100

  氨氮

  15

  100

  色度

  8

  100

  总磷

  10

  100

  总氮

  8

  100

  总铬

  6

  100

  总汞

  6

  100

  总铅

  6

  100

  总砷

  6

  100

  总镉

  6

  100

  石油类

  6

  100

  磷酸盐

  5

  100

  六价铬

  5

  100

  烷基汞

  2

  100

  粪大肠菌群

  2

  10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

  100

  2.2各地区排放达标情况

  2024第二季度,全市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100%。详见表2。

  2 2024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各设区市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设区市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COD 达标率(%)

  氨氮达标率(%)

  新罗区

  5

  100

  100

  100

  永定区

  5

  100

  100

  100

  长汀县

  1

  100

  100

  100

  上杭县

  2

  100

  100

  100

  武平县

  -

  -

  -

  -

  连城县

  1

  100

  100

  100

  漳平市

  3

  100

  100

  100

  龙岩市

  17

  100

  100

  100

  2.3主要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2024第二季度,全废水企业涉及7个行业。参评企业数较多的有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分别占参评企业总数的29.4%23.5%、23.5%。详见表3。

  3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废水企业按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行业

  参评企业数

  平均

  达标率(%)

  COD

  达标率(%)

  氨氮达标率(%)

  渔业

  5

  100

  100

  1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

  100

  100

  1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4

  100

  100

  1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100

  100

  100

  公共设施管理业

  1

  100

  100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

  100

  100

  1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100

  100

  100

  三、废气 

  3.1 全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全实际参与评价的2家废气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4。

  4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中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监测项目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氮氧化物

  2

  100

  二氧化硫

  2

  100

  颗粒物

  2

  100

  

  1

  100

  

  1

  100

  3.2各地区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全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在100%。详见表5。

  5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各设区市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设区市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二氧化硫达标率(%)

  氮氧化物达标率(%)

  新罗区

  1

  100

  100

  100

  永定区

  1

  100

  100

  100

  长汀县

  -

  -

  -

  -

  上杭县

  -

  -

  -

  -

  武平县

  -

  -

  -

  -

  连城县

  -

  -

  -

  -

  漳平市

  -

  -

  -

  -

  龙岩市

  2

  100

  100

  100

  3.3主要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全废气企业涉及1个行业。参评企业均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参评企业总数的100%。详见表6。

  6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废气企业按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行业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二氧化硫 达标率(%)

  氮氧化物达标率(%)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

  100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