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数据发布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龙岩市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16: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4〕9号)要求,开展了执法监测,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监测结果予以报送。

  一、 监测完成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共对36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其中24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15家开展废气排放监测。

  二、监测结果评价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附件:龙岩市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罗水兰    联系电话:0597-2222973)

  附件

   

  龙岩市2024年第三季度

  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一、概况

 

  监测依据: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4〕9号)要求,按季度对排污单位进行了执法监测,并报送数据、编制报告。

  监测范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具体监测范围及比例,各地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确定。原则上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个月均应组织开展监测。

  监测项目:以执行的排放标准、法律法规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等污染源监管需求为基础,重点关注容易超标、环境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征污染物。

  开展监测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共对36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其中24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15家开展废气排监测。

  监测结果评价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二、废水

 

  2.1 全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实际参与评价的24家废水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COD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氨氮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总磷平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1。

  表1 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中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监测项目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pH值

24

100

氨氮

24

100

化学需氧量

24

100

悬浮物

23

1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19

100

总氮

17

100

总磷

16

100

色度

9

100

石油类

9

100

磷酸盐

6

100

六价铬

5

10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5

100

氟化物

4

100

粪大肠菌群

3

100

总铬

3

100

总汞

3

100

总铅

3

100

总砷

3

100

总镉

3

100

  2.2各地区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100%。详见表2。

  表2 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各设区市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设区市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COD 达标率(%)

氨氮达标率(%)

新罗区

11

100

100

100

永定区

7

100

100

100

长汀县

6

100

100

100

上杭县

5

100

100

100

武平县

6

100

100

100

连城县

1

100

100

100

漳平市

12

100

100

100

龙岩市

48

100

100

100

  2.3主要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废水企业涉及10个行业。参评企业数较多的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分别占参评企业总数的24%、20%、16%、16%,其余行业各占参评企业总数的4%。详见表3。

  表3 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废水企业按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行业

参评企业数

平均

达标率(%)

COD

达标率(%)

氨氮达标率(%)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

100

100

100

渔业

5

100

100

1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

100

100

1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4

100

100

100

公共设施管理业

1

100

100

100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100

100

1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100

100

1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100

100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

100

100

100

纺织业

1

100

100

100

  三、废气

 

  3.1 全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实际参与评价的15家废气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4。

  表4 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中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监测项目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颗粒物

10

100

氮氧化物

5

100

二氧化硫

5

100

非甲烷总烃

5

100

氟化物

4

100

氯化氢

3

100

2

100

甲醇

2

100

甲醛

2

100

林格曼黑度

2

100

硫酸雾

2

100

  3.2各地区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废气平均排放达标率在100%。详见表5。

  表5 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各设区市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设区市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二氧化硫达标率(%)

氮氧化物达标率(%)

新罗区

2

100

100

100

永定区

7

100

100

100

长汀县

1

100

100

100

上杭县

6

100

100

100

武平县

2

100

100

100

连城县

6

100

100

100

漳平市

1

100

100

100

龙岩市

25

100

100

100

  3.3主要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废气企业涉及4个行业。参评企业数较多的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占参评企业总数的46.7%、40%。详见表6。

  表6 2024年第三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废气企业按行业排放达标情况

行业

参评企业数

平均达标率(%)

二氧化硫 达标率(%)

氮氧化物达标率(%)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

100

100

1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

100

100

1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100

100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

100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