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年产20万吨硅微粉扩建项目 |
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菁华大道92号(福建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园区内) |
福建旺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位于漳平市西园镇丁坂村菁华大道92号(福建漳平工业园区登榜园区内),在原有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公司原年产30万吨低铁精硅生产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扩建项目以外购钨渣为主要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废物),建设年产20万吨硅微粉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下料、破碎、调浆、酸洗、压滤。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涉及的物料不得露天随意堆放;卸料、下料、破碎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调浆、中和、酸洗废气依托原有工程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沉降粉尘、泥饼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储罐区、酸洗区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建设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漳平生态环境局备案。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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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