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保增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服务经济稳定增长八条措施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2〕6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生态环境影响总体不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部分行业扩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审批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豁免和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
新增环评豁免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以下简称《名录》)中的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26大类42小类项目。新增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包括《名录》中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食品制造业等7大类18小类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环评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办理程序
参照《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等改革措施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龙环〔2020〕39号)相关做法,就本次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办理条件、办件程序明确如下:
1、符合上述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需依法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确保环评文件质量。
2、建设单位报批前应通过龙岩本地媒体公开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公开期限不少于5天。
3、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分工(详见附件1)向龙岩市生态环境局或派出生态环境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具告知承诺申请表、报批前公示材料)全本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全本、公开版各一份。
4、生态环境审批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直接做出审批决定(格式见附件3),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三、实施期限
本次实施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审批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级部门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新增环评豁免或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
一、豁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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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录》 项目类别号 |
项目类别 |
豁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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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副食品加工业13 |
谷物磨制131*;饲料加工132* |
无发酵工艺且年加工1万吨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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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植物油加工133* |
单纯分装或调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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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糖业134* |
单纯分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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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 |
单纯分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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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制造业14 |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方便食品制造143*;罐头食品制造145* |
单纯分装的 |
|
6 |
乳制品制造144* |
单纯混合、分装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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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
单纯混合、分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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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食品制造149* |
单纯混合、分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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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酒、饮料制造业15 |
酒的制造151* |
单纯勾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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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饮料制造152* |
不涉及发酵或原汁生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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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纺织服装、服饰业18 |
机织服装制造181*;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2*;服饰制造183* |
不涉及染色、印花、洗水或砂洗工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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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 |
皮革制品制造192 |
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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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194* |
不涉及水洗工艺的羽毛(绒)加工;羽毛(绒)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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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制鞋业195* |
不涉及橡胶硫化、塑料注塑工艺,且年用溶剂型胶粘剂和溶剂型处理剂分别在10吨、3吨以下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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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 |
木材加工201;木质制品制造203 |
不涉及电镀或木片的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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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204* |
不涉及电镀或胶合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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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家具制造业21 |
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 |
不涉及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仅分割、组装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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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造纸和纸制品业22 |
纸制品制造223* |
无涂布、浸渍、印刷或粘胶工艺的纸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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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
印刷231* |
激光印刷;不使用溶剂油墨且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 |
|
20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 |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243* |
不涉及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 |
|
21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 |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
|
22 |
医药制造业27 |
中药饮片加工273*;中成药生产274* |
单纯切片、制干或打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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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278 |
仅组装、分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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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
塑料制品业292 |
无电镀工艺,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不使用溶剂型胶粘剂或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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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
玻璃制品制造305 |
仅电加热的;仅切割、打磨、成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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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金属制品业33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 |
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
|
27 |
汽车制造业36 |
改装汽车制造363;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不涉及汽车整车或车用发动机制造,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
28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 |
摩托车制造375 |
不涉及摩托车整车或发动机制造,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
29 |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376;助动车制造377;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378;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379 |
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且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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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
电机制造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6;照明器具制造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 |
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
31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 |
计算机制造391;智能消费设备制造396;通信设备制造39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5;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 |
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
|
32 |
仪器仪表制造业40 |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401;专用仪器仪表制造402;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403*;光学仪器制造404;衡器制造405;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409 |
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且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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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其他制造业41 |
日用杂品制造411* |
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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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 |
金属制品修理431;通用设备修理432;专用设备修理43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434;电气设备修理435;仪器仪表修理436;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9 |
无电镀工艺、不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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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1 |
燃气供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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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2 |
燃气供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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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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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核与辐射 |
输变电工程 |
10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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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核与辐射 |
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无线通信 |
频率在0.1-3MHz范围内,等效辐射功率小于300W的设施(设备);频率大于3-300000MHz,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的设施(设备) |
|
40 |
核与辐射 |
伴生放射性矿 |
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小于1 Bq/g的原矿、中间产品、尾矿(渣) |
|
41 |
核与辐射 |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或者活度浓度低于豁免标准的;射线装置表面0.1米处所引起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低于1μSv/h,且装置造成的辐射危险足够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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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的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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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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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录》 项目类别号 |
项目类别 |
环评类别 |
审批部门 |
|
1 |
农副食品加工业13 |
谷物磨制131*;饲料加工132* |
报告表 |
派出生态环境局 |
|
2 |
植物油加工133* |
报告表 |
派出生态环境局 |
|
|
3 |
制糖业134* |
报告表 |
派出生态环境局 |
|
|
4 |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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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制造业14 |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6 |
罐头食品制造145*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7 |
方便食品制造143*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8 |
乳制品制造144*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9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10 |
其他食品制造149*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11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
印刷231*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12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 |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241*;乐器制造242*;体育用品制造244*;玩具制造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246*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13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 |
计算机制造391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14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396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15 |
通信设备制造392;广播电视设备制造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395;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 |
报告表 |
市生态环境局 |
|
|
16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461 |
报告表 |
派出生态环境局 |
|
17 |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公园 |
报告表 |
派出生态环境局 |
|
18 |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 |
报告表 |
派出生态环境局 |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
|
审批方式 |
审批告知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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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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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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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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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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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报告形式 |
□报告书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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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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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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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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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 人员信息 |
姓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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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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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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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信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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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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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 |
一、本单位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二、本单位已对《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认可XXXX单位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项目环评文件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守法生产经营,本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项目所需的用地、用房均属依法获得,不存在使用违法建筑等其他违法情形,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存在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查处,由环保部门撤销关于本次申请的审批决定。 五、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与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本单位将及时按规定申购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六、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提交的《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开本电子版,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对于环评文件不宜公开的内容及理由说明如下: 1、…… 2、…… 建设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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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承诺 |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导则规定,接受XXX单位的委托,依法开展XXX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范编制《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二、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XXXX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 三、本单位对《XXXX环境影响报告书》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对该成果负责,不存在复制、抄袭以及资质盗用、借用等行为,同意环保主管部门将该成果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环评机构(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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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送达方式 |
( )邮件送达,电子邮箱为: ( )快递送达,邮寄地址为: ( )申请人自取。 注:以上三种方式均可(打√),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时一并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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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除在表格规定的地方盖个章外,还需对整份申请加盖骑缝章。
附件3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或派出生态环境局)关于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格式)
XXX[2022] XXX号
XXX(申请单位名称,以报批申请表印章的单位为准):
你司关于《XX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下称“报告书(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XXXXX(环评单位全称)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服务经济稳定增长八条措施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2〕6号)精神,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申购排污总量指标(如需要),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XXXXX(审批部门)
2022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