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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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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分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自接受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以来,分党组始终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我单位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推动武平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分党组及全体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全力以赴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分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坚决扛起市委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多次主持召开分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单位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为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分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差距的问题

  (1)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2024年1-9月,岩前镇九驳桥断面Ⅰ-Ⅲ类比例为100%,综合水质为Ⅱ类;十方镇承德桥断面Ⅰ-Ⅲ类比例为100%,综合水质为Ⅲ类;新礤村断面Ⅰ-Ⅲ类比例为100%,综合水质为Ⅱ类;阳民老桥断面Ⅰ-Ⅲ类比例为100%,综合水质为Ⅱ类,均可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全县流域考核断面来看,国控主要流域下坝园丰电站断面综合水质为Ⅱ类;8个省控主要流域断面综合水质Ⅰ-Ⅲ类比例为100%,Ⅰ-Ⅱ类占比为100%,同比提升50个百分点;8个省控小流域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100%,Ⅰ-Ⅱ类优质水比例为75%,同比提升37.5个百分点;4个市控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100%,Ⅰ-Ⅱ类优质水比例达100%,同比提升75个百分点。全县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总体良好,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提升。

  (2)督促危废规范化和土壤防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度武平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小微企业产废单位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明确任务目标,逐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34家产废单位和2家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二是2024年5月8日,我局通过PPT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了年度培训,提升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三是武平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飞灰填埋专区的建设,并将贮存的飞灰进行填埋。目前该公司已将上一年度积压的飞灰处置完毕。

  (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5、全市第1,在全省、全市排名同比上升4位、1位,空气质量改善显著。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53,同比下降0.26;优良天数比例为99.7%,优级天数比例为95.5%,同比上升4.5%;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3微克/立方米、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86%、12.5%。针对有关问题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推动环境专项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4)推进生猪养殖“四禁止”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武平县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武政办规〔2024〕2号),明确了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按要求落实了《武平县核定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县乡挂钩领导、挂钩干部名单》。二是依法依规关闭拆除违规生猪养殖场,桃溪镇、东留镇等乡镇对影响断面水质的生猪养殖场开展清理整治,今年以来禁养区清理生猪养殖户约33家,可养区关闭拆除7家,共削减生猪约1786头。三是持续督促指导相关乡镇推进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养鳗场)安装视频监控工作,目前42家未完成视频监控安装的养殖场已有40家与运营商签订了安装合同。四是中山镇政府督促龙济村2户“三无”生猪散养户于2024年1月8日完成清栏退养。五是2024年3月26日起,中堡镇政府采取自拆和帮拆的方式对其余4户占用生态林建设的生猪养殖场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复绿,其中3户于4月底完成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种植苗木复绿,1户于6月16日完成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复绿。

  (5)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力度不强。

  整改情况:结合2024年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督促县住建局、十方镇政府不断推进十方镇污水管网建设。目前已完成黎明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新建污水主管网DN300管道858米、DN200管道433米,新建De160支管1200米;完成管网巡查约15公里,发现并修复“跑冒滴漏”现象6处;十方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截污纳管项目已开工建设。

  (6)推动解决噪音污染缺乏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二是中、高考期间联合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了噪声源管控。三是2022年9月,通过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攻坚,涉及群众投诉的政府路110号安置楼餐馆已全部搬迁,信访事项已化解,2023年6月1日完成领导包案化解销号。四是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噪声源治理和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关于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7)一是执法证据收集不全面。二是处罚依据不严谨。三是个别案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未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平时执法检查过程及开展监督管理中交流业务知识。二是结合案件评查,规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自查自纠,完善补充前期案件材料,补充前两2次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公示截屏等材料入卷宗;在当前查办的案件中采用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投资金额依据进行认定。四是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图片、音像、视频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8)廉政风险防控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县纪委监委清风正气典型事例通报、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等,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按照调整后股室职能职责对2020年印发的《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中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行政执法等相对高风险领域的表现形式和防控措施等进行重新排查,修改完善风险防控清单,并于2024年4月份印发。三是对《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024年8月份印发,加强日常廉政风险检查督查。

  (9)履行主体责任业务不熟。

  整改情况:通过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以来的提醒谈话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制度,谈话人员2人以上,根据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10)层层签订各类责任书、承诺书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的通知》,立即停止党员干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年度廉洁从政承诺书》等承诺书。2024年7月16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1)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桃溪镇桃溪河流域整治工程已建成并竣工验收,407万省级以上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已全部支付使用,资金支付率100%。

  (12)资金使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县财政已收回该项目资金470万元,并做重新安排使用: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85万元:项目已完成,龙财资环指〔2023〕38号收回122.5万元,已申请尚未支付62.5万元;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整治195万元:项目已完成,龙财资环指〔2023〕38号收回62.5万元,已支出使用132.5万元;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龙财资环指〔2023〕38号收回50万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10万元:已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资金已支出使用;“5.27”水灾损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修复经费30万元(中堡镇20万元、城厢镇10万元):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出使用。二是工业园污水零直排整治工程在县政府确定无法落实用地指标后,于2023年11月22日将生态补偿资金839万元调整至“武平县中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2023年入中央生态环境储备库项目)建设使用,并以县政府名义(武政函〔2023〕57号)向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龙岩市财政局报备。目前,武平县中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项目设计,正在财审。

  (13)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日常对各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的学习,与时俱进,防范财务风险。二是我单位通过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同时要求武平县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国企)指定专人负责我单位记账工作,保证账务登记清晰。三是环保资金为县级统筹,资金由县财政下达到各个预算单位(或业主单位),单个部门无法做到全县环保资金的专账;现已建议财政部门对直接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加强监督,并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各自单位的账务处理。

  (14)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落实设备管理程序,已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仪器运行维护工作,建立仪器的管理档案。持续开展盘查工作,更新实验室仪器登记情况、档案资料等,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申请报废。3台不知去向的仪器已找到,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5)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慰问金。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26日对所有县级环保网格员账号进行注销,停止发放所有县级环保网格员(含其他县直部门)通讯保障费,对已发放的通讯补贴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了网格化环保监管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的能力。三是及时更新调整网格员状态,使通信费发放精准及时。

  3.关于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6)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对新的项目从严要求,符合规定,规范设置采购条款。三是该合同已于2024年5月25日到期,合同到期前未再委托开展监测业务,已终止履行合同。

  (17)签订的合同价格存在虚高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对新的项目从严要求,符合规定。二是该合同已于2024年5月25日到期,合同到期前未再委托开展监测业务,已终止履行合同。

  (18)执行采购公告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该合同已于2024年5月25日到期,合同到期前未再委托开展监测业务,已终止履行合同。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公告内容。

  (19)项目结算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加强第三方检测报告审查、核查,确保信息准确,表述规范,提升检测报告质量。二是终止执行与该公司的《技术服务资格合同》,暂停委托开展环境检测服务。该合同已于2024年5月25日到期,合同到期前未再委托开展监测业务,已终止履行合同。三是加强报账材料财务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同时加强对委托监测服务事项的监督。

  (20)关于工程建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审制度,按要求从市、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布的合作中介机构中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预结算审核工作。二是对涉及项目设计变更或工程量调整事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变更程序,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同意后,由业务股室提交局分党组审议研究,最终由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书面会签后方可实施,并及时整理归档询价、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等材料。三是针对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等履约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我局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目前监理单位已支付违约金2000元。四是组织各股室开展了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理解和准确把握项目建设流程和关键环节,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2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每个人都清晰自己的职责和决策过程中的角色,增强依法依规决策的意识。二是完善健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得到持续监控。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三是不定期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地生根,有效提升决策质量和管理水平。

  (22)提升监测能力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离职产生的1个空编开展公开招录,并安排进武平环境监测站,保证了人员实际在岗率。二是已核实扩项所需的仪器设备、耗材等,并申请采购。同时,聘请专业机构对武平监测站人员开展系统性、专业性业务培训,提升技术能力水平,按扩项计划开展监测站项目资质扩项工作。

  (23)落实意识形态“211”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有关内容(2月)《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6月)《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7月)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8月,分党组专题研究了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12月研究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24)抓政治理论学习有偏差,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等。二是4月份以来的分党组会议认真落实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次会议(7次)都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今年局分党组分别于4月22日、5月13日、6月13日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待12月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成后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送。

  (25)落实党组相关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分党组议事规则专题学习,办公室强化对党组会议题的筛选把关,强调议事程序和纪律,确保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围绕“三重一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分党组会议,分党组成员及相关业务开展股室负责人参会,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分析研判、集体讨论和研究部署。三是对新选拔的干部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贯彻落实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分党组集体研究等程序,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6)干部任免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地学习国家及地方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律、规章和制度,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确保选拔过程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保证每个步骤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三是持续优化选人用人流程,结合多种评估手段,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

  (27)回避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回避制度意识,将回避原则内化为行为自觉。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家庭情况进行盘查摸底,避免在人事议论中出现未回避现象,确保选人用人活动的公正公平。

  (四)聚焦上级环保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28)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出的30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目前,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2024年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报送市级下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二是武平县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矿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及蓑衣坑干式尾矿库排水管网工程,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积极提请县级领导召开会议,研究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6月7日、8月7日、8月23日、10月11日,分管副县长先后主持召开研究生态环保有关工作专题会议、全县上半年环保工作推进暨中督反馈问题整改调度会议、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会议、全县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会议等。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我局分党组期间,未移交有关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力度不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督促县住建局、十方镇政府不断推进十方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管理维护,切实提高进水浓度,2025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2.资金使用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倒逼业主倒排工程施工安排,督促其每周报送进度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向财政申请资金支付,同时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加大生态环保类项目工程款的资金拨付力度,提高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3.提升监测能力建设不足。

  下一步整改措施:落实深化监测机构垂改文件要求,开展系统性、专业性业务培训,提升监测站人员技术能力,配齐所需仪器设备及设施,按要求完成常规项目资质覆盖比例达到80%以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4.推进生猪养殖“四禁止”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武平县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武政办规〔2024〕2号)要求,持续推进重点任务,继续督促指导未完成视频监控安装的相关乡镇加快推进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视频监控安装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