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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规范性文件清理公众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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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办法》,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含废止、修改,详见本公告附表),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9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hk22973@163.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新罗区供销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十三楼综合法规科技科。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