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办法》,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含废止、修改,详见本公告附表),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9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hk22973@163.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新罗区供销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十三楼综合法规科技科。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