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环发〔2015〕6号),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5号)等相关规定,对福建新纳正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福建正盛无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放弃的可交易排污权进行收储,共收储二氧化硫:41.0193吨。现对收储的排污权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30日(10天),监督电话:0597-2294184。
具体收储量附后。
龙岩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
2026年9月20日
福建新纳正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排污权储备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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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所属区域 |
储备量 来源说明 |
储备时间 |
储备方式 |
储备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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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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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纳正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漳平市 |
主动放弃 |
2026年 |
无偿收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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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019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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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41.019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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