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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提醒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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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烟花绚烂夺目的背后,潜藏着很多安全隐患和危害。
一、存在安全隐患
城区建筑高楼林立,人口相对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时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每年因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火灾的事件不在少数,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有损人体健康
过度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 (PM2.5、PM10)、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如在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即PM2.5超过75微克/立方米或者PM10超过150微克/立方米的情况下呼吸,会引发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对于一些患有脑血栓、冠心病等病症的老人也会造成严重的威胁。
三、产生噪声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静养、病人胆颤心惊、小朋友无法安心入睡。
根据《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现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事项提醒如下:
全市禁止燃放范围
下列地点和区域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
(七)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新罗中心城区限制燃放范围及允许燃放时间
新罗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范围:
(一)东、东南至东外环、翠屏山、东宝山以西区域
(二)南至龙岩学院、仙宫公园、曲潭路以北、龙腾南路以西、榕树小区、志高动漫以北围合的区域
(三)西至西锦公园以西、西外环紫金体育公园段、龙门塔、北外环西段、莆永高速以东的区域
(四)北至龙州工业园硬质合金园、龙州工业园高新区、北三环、见龙桥、铁山佳苑以南围合的区域
在限制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每日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不限时,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
(一)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拉炮、摔(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等挤压、击、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
(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四)礼花弹、小礼花、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五)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六)“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七)组合烟花中扇形及含垂柳、S形等异型效果的产品
(八)无中文说明的出口产品
(九)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十)在新罗中心城区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西破、曹溪等街道及江山、铁山、东肖、红坊、龙门等镇禁止经营和燃放发数大于 60 发的烟花,包装直径大于 45 厘米的团型鞭炮和串炮;在其余县 (市、区)已划定的禁放限放区 (没有划定则取建成区范围)禁止经营和燃放发数大于 60 发的烟花,包装直径大于 60厘米的团型鞭炮和串炮。
 
相关处罚
未按规定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
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共度平安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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