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2〕3号)要求,开展了执法监测,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监测结果予以报送。
一、监测完成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对10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其中9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3家开展废气排放监测。
二、监测结果评价情况
2023 年第一季度,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
附件:龙岩市2023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