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5〕1号)要求,开展了执法监测,现将2025年度监测结果予以报送。
一、 监测完成情况
2025年度,全市共对82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其中41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51家开展废气排放监测。
二、监测结果评价情况
2025年度,废水排放平均达标率为100%;废气排放平均达标率为98%,主要超标监测指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
附件:龙岩市2025年度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罗水兰 联系电话:0597-222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