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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3家环评单位及其环评工程师失信行为记分的函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2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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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严梁恒、郭建国、胡伶俐:

20257月,我局在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龙岩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漳平市旺强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再生石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福建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岩市锦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锦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岩康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翊园林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详见附表)。

2025827日我局向3家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的电子邮箱送达《失信行为记分告知书》(龙环审失信告〔20251号、2号、3)。明确告知3家公司及环评工程师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在规定时限内我局未收到相关公司及环评工程师提出的申辩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3家公司及其环评工程师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分别失信记分5分。

上述公司及其环评工程师对记分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也可在6个月内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处理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处理意见表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依据

1

年产36万吨再生石膏项目

漳平市旺强工贸有限公司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原辅材料厂内输送过程的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4.3.1中的相关要求。

龙岩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800310728232R

编制主持人:严梁恒(BH073865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锦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龙岩市锦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原辅料混合过程的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4.3.1中的相关要求。

福建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2MAEHLDTJ8U

编制主持人:郭建国(BH065048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依据

3

康翊园林肥生产项目

龙岩康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为增加污水处理污泥的技改项目,对依托的堆存场所及渗滤液收集池防渗措施未做调查;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编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中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内容要求。

2、评价因子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本项目环评评价因子遗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中颗粒物。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91440300MAE1NTB59G

编制主持人:胡伶俐(BH021600

5

5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