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为记分决定书
单位名称: 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2MAD7B1D53W
信用平台登记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383号B 幢3梯2512室
法定代表: 邱洁
环评工程师:于庆华 姓别:男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0353743508370100
信用编号:BH006742
一、查明的事实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补充移交的线索,经查实,环评工程师于庆华于2005年8月至今就职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在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环评编制人员期间为非全职人员。
二、失信计分依据及决定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我局于2025年12月29日依法向你公司及环评工程师于庆华送达《失信行为记分告知书》(龙环审失信告〔2025〕12号)。明确告知你公司及环评工程师于庆华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我局未在规定时限内收到你公司及环评工程师于庆华提出的申辩意见,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二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对福建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环评工程师于庆华分别失信记分8分。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和环评工程师于庆华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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