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岩漳平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
龙岩市漳平市桂林街道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 |
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为规划建设的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已建漳平变电站进行全站改造,按照规范要求建成户内变电站及配套设施,将现有两台主变容量由20MVA增容为50MVA,采用电缆进线;110kV漳富线、110kV登漳I路线路改造工程自现有110kV漳富线#1(110kV登漳I路#24)新建架空线路接至新建双回电缆终端杆(位于变电站围墙内),转为电缆接入漳平变GIS;110kV登漳Ⅱ路自现有登漳Ⅱ路#23新建架空线路接至重建的登漳II路#24后,与110kV漳电线同塔双回接入漳平变电站内新建的双回电缆终端杆(位于变电站围墙内),转为电缆接入漳平变GIS,同时对110kV漳电线线#1-#2段线路进行紧线;拆除原变电站全站旧设备、旧线路工程。 |
1.加强变电站拆除、建设过程,输电线路架设、拆除过程和电缆线路施工过程等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拆除主变压器等老旧设备应及时回收至园田塘仓库后安排报废处理。 2.项目应优化设计,合理布局,采用低电磁辐射设备,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等措施减少电场、磁场的影响。 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运营过程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设置暂存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变电站改造工程应按照规范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并制定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事故油收集后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及时行处置。按照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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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