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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联晖9#、10#厂房新能源矿山装备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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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城龙净环保智慧产业园9#、10#厂房内(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北外环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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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联晖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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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澜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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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联晖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未来城龙净环保智慧产业园9#、10#厂房内(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北外环路388号)建设龙净联晖9#、10#厂房新能源矿山装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约1000辆矿山专用装备,项目主体工程为油改电生产线、矿挖和装载机生产线、矿卡生产线,辅助工程主要为淋雨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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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龙净智慧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使用自喷漆,主要为矿山机械设备局部点补。喷漆废气采用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和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分别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表4标准;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还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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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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