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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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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厦龙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新罗区雁石镇上老村太路坑

龙岩市厦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新罗区雁石镇上老村太路坑,公司原年产煤矸石砖12000万块生产线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阶段验收(含自主验收),实际年产9000万块煤矸石砖202210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厦龙烧结砖改扩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本次改扩建项目拟新增3条烘干窑、3条焙烧窑及配套设施,现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替代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龙环审〔2022307号)。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以页岩、煤矸石、粉煤灰、污泥(不含危险废物)为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0块折标烧结砖,全厂年产33000万块折标烧结砖。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污泥贮存区应满足相应的防渗要求,渗滤液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

2.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3隧道窑焙烧废气分别经双碱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325m排气筒排放;污泥储存采用封闭车间、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污泥的存量并及时处理;破碎筛分粉尘依托现有工程布袋除尘器处理;堆场、卸料、运输车辆等各产尘点采取有效的除尘、抑尘措施。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废机油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废砖坯及不合格砖、收粉灰、、脱硫除尘渣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要求:新增SO2排放量25.81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6625日-20267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