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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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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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润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 |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道31号,福建龙雁经济开发区范围 |
龙岩市科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位于该处原铭丰纸业2号工业厂房进行建设,用地属于福建龙雁经济开发区范围。厂房内设置原料区、生产车间、成品区、尾料区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筛分电池负极材料3.5万吨。 |
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龙岩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下料工段、料仓贮存废气经各自设置的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封闭、围挡措施控制在厂房内;环辊磨工段、整形分级工段、混合工段、冲击磨工段、包装工段等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统一通过1根不低于15高排放筒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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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