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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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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福建础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寡壁碳纳米管干燥扩建项目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雁东三路28号,地块属于龙岩龙雁开发区范围

福建础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龙岩禾晟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空地进行扩建。建设一条寡壁碳纳米管烘干生产线并配套环保工程,外购已纯化加工的寡壁碳纳米管滤饼,按照《报告表》所述设备、原辅材料和工艺进行生产加工,建成后年产寡壁碳纳米管400吨。

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烘干过程物料中水分成为水蒸气,真空抽出后经进入喷淋塔处理后,用于喷淋系统用水,不外排;喷淋系统吸收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间接烘干工段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剩余部分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最终进入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 项目热力由园区企业供应。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应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物料传输应采取密闭方式;包装工段废气应采取厂房封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厂区内;烘干工段废气经密闭管道引入喷淋塔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一、公示时间:2026820日-20268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