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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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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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能集团新罗雁石38MW屋顶光伏站项目 |
新罗区雁石镇 |
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新罗区雁石镇,主体工程主要建设5个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和地埋电缆,5个光伏场区分别位于龙岩雁石电厂、银雁新城、厦龙公司、鹭雁公司、原铭丰纸业,利用建筑屋面、空地、道路、管廊、构架层、车棚等进行光伏电站建设;升压站位于龙岩雁石电厂内;项目交流侧安装容量为38MW,直流侧安装容量为44.53965MWp,共安装69434块组件(其中655Wp组件60892 块,545Wp组件8542块),安装20台460kW逆变器、66台300kW、36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站设置1台容量为40MVA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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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好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依托龙岩雁石电厂现有处理设施;光伏板清洗采用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进行清扫,无废水产生。 3.项目应优化设计,优化电气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和低电磁辐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绝缘、屏蔽、阻隔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和电磁影响。 4.升压站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收集后贮存于龙岩雁石电厂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接收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废电气元件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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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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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