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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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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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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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500吨精密表贴式磁钢机加工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机加工产业园7#标准厂房)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机加工产业园7#标准厂房),车间合计建筑面积 3050m2,本项目约占 1500 m2。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侧设毛坯上料、清 洗烘干、高精度双面磨床、倒边等,东侧设物料区、自动黏胶机、多线切割机及分胶设备等,磨削循环供液系统沉淀池、多线切割循环供液沉淀池、废气处理设施、固废仓库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及在建工程,扩建项目为年产500吨精密表贴式磁钢。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纯水制备浓水、煮胶清洗水回用于磨削和磨削倒角工序,磨削和磨削倒角废水、清洗烘干废水、磁泥过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磨削和磨削倒角工序,不外排;多线切削废液定期更换委托处置;煮胶工段产生的水蒸气经收集冷凝后回用于煮胶工段,蒸煮废水定期用周转桶转运至机加工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生产加工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自动粘胶机、煮胶槽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磁泥及块片料作为副产品需达到《钕铁硼生产加工回收料》(GB/T23588-2020)质量要求,并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当外售途径受阻时,按照固体废物要求管理;废包装材料、废钢线、废大理石和纯水制备机更换的吸附过滤介质石英砂、活性炭及RO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多线切割废液、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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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2293568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