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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0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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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高纯盐酸产能扩容技术改造项目

龙岩市上杭工业园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

福建福杭新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岩市巨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上杭工业园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拟对厂区现有高纯盐酸生产工段实施技术改造,在降膜吸收塔中采用外购22%盐酸替代部分纯水生产31%高纯盐酸,同时增加进入三合一石墨合成炉的氢气和氯气,以提高盐酸产能。项目主体生产装置(离子膜氢氧化钾生产线)及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外购22%盐酸来源于园区内的福建天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高纯盐酸生产装置保持不变,罐区新增1200m3的盐酸储罐,高纯盐酸合成车间内新增128m3的盐酸缓冲罐;原罐区废气一级水吸收升级为一级水吸收+二级碱液吸收,其他储运、公辅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技改后,高纯盐酸生产规模由1.57万吨/年调整为3万吨/年,有效氯10%次氯酸钠生产规模由233.84/年调整为2100/年。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新增碱液喷淋废水全部回用于化盐工序,不外排;新增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高纯盐酸合成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缓冲罐废气经水吸收后引入备用合成炉的碱洗塔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罐区废气经一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强化贮存设施和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新增纯水站废膜组件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可全部收集。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核算,技改工程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0.7925t/aNH3-N排放量0.0793t/a,废气HCl排放量0.0341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693日-20269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