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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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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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通钣金制品及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龙岩市新罗区福建龙州工业园区青云路12号(龙岩市万通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龙岩市万通机械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现有年产6000套液压油缸、6000吨钢结构件、1.2万件连接套及6000件螺母项目(已停产)、年产3000台轮式挖掘机组装生产线,万通挖掘机涂装生产线、年产3万吨钢格栅项目(未建)均已通过我局审批。现拟在厂房1#布设钣金制品生产线;厂房3#将现有喷漆房1和打磨房拆除布设玻璃钢制品生产线。钣金制品生产工艺为:外购钢材经成型、焊接、打磨、表面处理(预脱脂、主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喷粉、固化、组装、丝印。工业大风扇扇叶采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及相应的固化剂、促进剂,绝缘轴采用环氧树脂及相应的固化剂、促进剂;工业大风扇扇叶和绝缘轴生产工艺为:搅拌、浸胶、成型、固化、冷却、切割。线圈骨架采用拉挤预制基体+手糊成型+不饱和聚酯树脂浇筑复合成型工艺,线圈骨架生产工艺为采用搅拌、手糊成型、自然固化、委外安装线圈、灌封、固化。建成后年产1000t钣金制品,1200t玻璃钢制品。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玻璃钢制品生产线的切割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表面处理水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中的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龙岩市铁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玻璃钢生产线搅拌、浸胶、成型、手糊、自然固化、灌封工段均应密闭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切割粉尘采用喷水降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建设半封闭式的打磨房,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建设密闭喷粉间,产生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固化炉应密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9726-2020);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余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开展自行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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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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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