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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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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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熠阳废弃电子电器等综合利用项目 |
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福建方正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
熠阳资源循环(福建)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租赁福建方正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建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建设废变压器、废电力设备、废通信设备、废电线电缆、废终端、废旧油机及发电机、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生产线及涉密信息设备维修与载体销毁处置,采用物理破碎、分拣、回收废弃电子原材料;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废变压器2万吨、废电力设备1万吨、废通信设备1万吨、废信息载体0.5万吨、废电线电缆0.5万吨、废终端0.5万吨、废旧油机及发电机0.5万吨、废电器电子产品4万吨(部分电子电器含涉密销毁);拆解产生的外壳废塑料经磁选、破碎、造粒等工序生产塑料米,年处理废塑料18608吨;拆解产生的失效芯片/电阻/电感(不含危险废物)经破碎、磁选、分选等工序产生金属粉料和树脂粉料。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永定恒发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2.项目涉及的物料不得露天随意堆放,拆解过程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塑料破碎废气、废电子元器件破碎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造粒熔融挤出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至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废变压器拆解区、废旧油机及发电机拆解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6.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建设排污口,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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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