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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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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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建设项目 |
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103号(原殡仪馆宗地范围内) |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103号(原殡仪馆宗地范围内),在现有殡仪馆实施原址推倒重建;主要新建骨灰寄存楼、火化工作房、悼念厅、殡葬用品房、综合业务楼各1栋,更新火化设备,配置2台高档智能型环保节能平板火化机,配套建设柴油储油间等储运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
1.做好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尾气碱液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定区污水处理厂。 3.遗体火化废气经尾气二燃室+火星捕捉器+烟气急冷系统(高效降温反应器)+旋风除尘器+脱酸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废医用一次性用具、废布袋、布袋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接收处置;火星捕集残渣、旋风除尘灰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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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