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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文章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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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长汀县鸿境文创有限公司长汀县鸿境工艺摆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腾飞二路中创科技园16

长汀县鸿境文创有限公司

龙岩市益诚环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605-350821-04-01-247646)位于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腾飞二路中创科技园16楼,租用长汀盛丰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厂房。项目采用树脂、石粉、氢氧化铝、石膏粉、硅胶、油漆等原辅材料,经制模、灌模、固化、脱模、修边打磨、清洗、晾干、调漆、喷漆、晾干等工艺,年产10个树脂工艺品。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工艺品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水帘废水主要循环利用,定期更换废水按危险废物处置,不得外排;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长汀县第一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应强化废气收集设施,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外排;修边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树脂搅拌、灌模、真空固化废气经二级吃活性炭吸附,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所有废气通过规范设置的2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装填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打磨、修边、抛光废气经密闭车间沉降。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最大新增非甲烷总烃0.232t/a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环评报告原辅材料量有较大变化,修改后报告表同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623日-20266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